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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政护航 合规报销——2026年第10号增值税优惠新政落地这些报销要点与你息息相关

2026-03-09     来源:    点击:236次

随着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》的正式施行,财政部、税务总局近期联合发布了《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》(2026年第10号,以下简称“10号公告”)。此次新政对多项税收规则进行了调整,其中有变化与大家的日常费用报销密切相关。

为了帮助大家准确理解政策。确保报销顺畅。财务部将相关事项提示如下:

一、向个人支付小额款项:报销门槛提高至1000元

以往员工因公向自然人 (如临时劳务提供者、 个体户等) 支付款项时常常面临索要发票难的因扰。根据10号公告,按次纳税的增值税起征点已由原来的500元提高至1000元。

这意味着。 即日起:

1无需发票的额度提升:员工因公向个人支付的小额零星支出(如临时维修费、小额采购、专家咨询费劳务费)。单次金额不超过1000元的可以不再强制索取增值税发票

2替代凭证的要求:虽然没有发票,但报销时必须附上合规的收款凭证。该收款凭证需注明:收款人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收款项目、金额及收款日期,并由收款人签字确认。

3个税扣缴义务不变:请注意,如果该笔支出属于劳务报酬性质,公司仍需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。报销时请在单据上清晰注明费用性质。以便财务部准确处理。
   二、增值税法取消了 “劳务(加工修理修配)” 类目,将其归属于 “服务~加工修理配服务”。所以,以往,汽车维修费发开票内容是劳务,现在开汽车维修费发内容应该是服务发票了。但是目前电子税务局系统还没有配置好税收编码,所以目前开票内容是劳务还要可以正常报销,最新通知以财务部最新通知为准。

合规是报销工作的底线,新政是高效报销的指引。此次10号新政的落地,既是国家完善增值税优惠体系、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,也是公司规范财务管理、防范税务风险的关键契机。财务部将持续做好新政的宣贯与解读工作,通过多种形式,帮助全体同事全面掌握新政要点,同时不断优化报销流程、提升服务效率,为大家提供更便捷、更专业的报销服务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撰稿人: 潘小慧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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